“通讯作者”往往指课题的总负责人,承担课题的经费、设计,文章的书写和把关,对论文内容的真实性、数据的可靠性、结论的可信性、是否符合法律规范、学术规范和道德规范等方面负全责(或主要负责),在读研究生撰写的论文,一般由其导师担任“通讯作者”。
通讯作者的作用不仅限于学术方面的责任,还包括与外界的联系通信。
他们是杂志社下发修改意见和其他通知的主要接收者,起到联系人的作用。
通讯作者通常应该具有更高的学术地位以及专业水平,在该项科研工作中以第一作者的指导老师的身份为其提供帮助。
通讯作者起到答疑解惑、指导安排事务的作用,并对论文的法律问题直接负责。
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份量一般是相当的